试论改革发展与利益群体关系的协调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孔庆榕
只有改革社会才能发展,只有发展社会才能保持稳定。总的来说,这一结论是正确的。但改革促进发展,发展带来稳定决不是无条件的,不是绝对的。社会的发展,不仅决定于每一项改革是否为社会所必需,改革的方向和内容是否正确,改革的时机是否成熟,社会对改革的承受力是否足够,还决定于在改革的过程中是否十分注意协调。协调贯穿于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改革能否成功,社会能否全面发展的关键。而只有社会的全面发展才能出现持久稳定的局面。
本文试图从改革中社会利益群体状况这一侧面,探讨“协调”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
一、 发展离不开协调
“协调”一词,可以作名词解也可以作动词解。前者是指一种状态,所谓协调,是指相对平衡状态,不协调是指不平衡或失衡状态。后者是指通过主观作用于客观,化解矛盾,即以适当的方法解决由于旧平衡的被打破而产生的新的矛盾,促进新平衡产生的过程。
协调在改革、发展中之所以必需,决定于以下原因:
第一,改革是一个从量变,经过部分质变到实现质变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协调的重要作用是帮助新质的迅速成长,日臻完善,促进旧质的迅速衰亡,并使社会从不平衡状态发展为相对平衡状态。
第二,改革是以新质取代旧质,但是往往有这样的情况:新产生的质不一定是新质;旧质中也包含着一定积极的成分。正确地鉴定是否属于新质,恰当地继承旧质中的积极或合理部分,就必须在协调中才能获得解决。因此也可以说,协调也是实践的组成部分。
第三,社会改革的目的是解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解放生产力。每一种生产关系,都体现着社会一定人群的利益。改革生产关系,改革上层建筑,都意味着社会利益关系的大调整。改革的攻坚阶段正是群体利益关系正处于最尖锐最复杂的阶段。而人们的利益关系的调整,总的来说只能依靠协调。协调得好,社会就发展,就出现持续的稳定;反之,社会就停滞,甚至倒退,不稳定的局面随之产生。
第四,社会改革是包括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全面改革,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各项制度的改革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的转变,还包括了人的生存环境、条件的改变。因此,协调包括了制度(包括体制)的协调、利益群体关系的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这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要完成好这项巨大的系统工程,绝对离不开经常的、及时的协调工作。用“一着失误,全盘皆输”这一对弈格言来比喻也不为过。只有协调的改革才会有协调的发展;只有协调的发展,社会才能持久稳定。
二、 我国现时利益群体状况分析
协调各种利益群体关系是我国(指中国大陆部分,下同)通过改革谋求发展中一项最复杂、最棘手但又必须处理好的重大任务。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转型期,即从以农业为主导的经济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导的经济社会,从以农业人口为主体的传统社会向以城市人口为主体的现代社会,从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变时期。社会转型期的最大特点是利益分化。旧的利益格局正被打破,新的利益格局正在形成。与一定利益格局相联系的利益群体在不断分化和重组。而利益分化不仅表现于物质方面还包括体现于个人追求、人际关系、群体关系的利益分化,反映到政治上是扩大民主、自由和社会参与的强烈要求;反映到意识形态上是价值观念、价值取向的多元化。
我们不应把社会利益分化、利益群体的分化和重组视为坏事,而应当把它看成为改革、发展中必然的现象,是社会进步和实现新的平衡过程中前进的契机、起点。问题是我们必须做好各种利益群体的协调工作。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利益有关。”①俗语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群体是社会与社会成员的中介。一切群体都是利益群体。成为同一利益群体的,是其社会地位(包括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利益来源(包括获得利益的手段)、利益实现状况基本相同,并由此决定了其价值观、政治态度等也基本相同的人群。
根据以上的界定,即按其社会地位、利益来源、利益实现状况去区分不同的利益群体,笔者认为,我国当前有着以下几种主要的利益群体:
(一)新旧体制转换中的富裕群体。包括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等利益群体。构成这些利益群体的多是原国有、集体企业的业务骨干,有专业技术的知识分子,先富起来的农民。他们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善于把握机会,通过自己的专长或过去建立起来的关系渠道,在国家政策允许和国家银行的支持下把事业发展起来。他们生活富裕,有的已成为腰缠亿、千万贯的“大款”,有的是高薪白领阶层。总的来说,这些利益群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对我国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他们拥护改革开放,有些人还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但他们中也有人有违法行为,例如偷税漏税,行贿国家干部,出售伪劣商品,工程偷工减料等等。这是应当依法解决的。
(二)新旧体制转换中的小康群体。包括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的在岗工人,一般知识分子等利益群体。他们靠国家规定的工资生活,改革开放以来,生活水平大有提高,基本上达到小康水平。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重要力量,对社会上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有切肤之痛,盼望中国早日建成民主、文明、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这样,他们的生活才能过得更好。
(三)新旧体制转换中的贫困群体。包括如:失业者,贫困农民,下岗工人,城市贫民,早期退休人员等等。贫困农民是我国当前最大的贫困群体,这是长期历史沿袭下来的,由于我国耕地少、农业人口多,农业生产力低,工农业产品长期存在巨大的剪刀差,农业积累缓慢,再加上过去长期来农业体制上存在许多严重问题,使这一群体的贫困状况相当严重。近几年,国家采取了许多重要措施解决“三农”问题,农民贫困状况正逐步得到改善,但问题仍很多。据有关资料:今年上半年农民现金收入人均1158元,同比增长3.2%,除去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2.5%,增速下降3.4个百分点。②值得注意的是,农村的“返贫困”现象很严重。我国农村返贫率达15%左右,西北、西南一些地区更是达到20%以上,个别省份甚至出现返贫人口超过脱贫人口的情况。③我国城市贫困人口也很突出,占城市居民总数的5%——6%,约2000万人(包括下岗未能再就业的人员)。④早期退休人员由于退休时仍是低工资制,退休金难以维持家庭生活,医疗制度改革使他们面临所谓“死得起病不起”的窘境。这些贫困群体,或是长期以来历史形成的,或是由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而游离出来的,或是因年老体弱,家庭经济负担很重而贫困的,他们中有些困难则是由于改革尚未配套、未完善而造成的。上述贫困群体人数很多,占了我国总人口一半以上。他们曾经或仍在对国家作出贡献,他们热爱社会主义,希望国家日益繁荣富强,但他们确实有着很大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并存在一种自我排斥于社会之外的心态。
(四)新旧体制转换中的非法利益群体。这一群体是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的怪胎——“权力经济”的产物。所谓“权力经济”,就是非法滥用权力与未完善的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经济行为。我国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权力经济”已开始出现,“官倒”们靠手中的物权和财权倒卖批文,在流通过程截流、索取账外现金,一笔大交易便可取得数十万元,几笔交易过后就变为“百万富豪”。之后,证券业及有关的一些当权者,凭借手中的权力,大捞“原始股”谋取暴利,接下来是通过批地、占地、圈地、炒地皮、炒楼房、炒楼花、炒期货等等大发横财。这些炒地皮、炒楼房……的人,大都是通过权力或权力关系“跑部钱进”的,这是一种“权力寻租”。有人作了如下概括:“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权力发展为商业资本,八十年代后期发展为生产资本,九十年代初期发展为金融资本。”这些“寻租的租金,二十年来达到三十万亿人民币,相当于六年的国民生产总值。”⑤不少寻租者为逃避日后的追究,早已把攫取来的财富转移到国外。
应当指出,“权力经济”、“权力寻租”是党和政府不希望见到的,对其严重性、危害性事前也缺乏思想准备和预防措施。所幸的是,对这些非法行为,政府近年来已在认真解决处理。
三、协调利益群体关系是一项重大任务
社会利益分化,多种利益群体存在,使社会矛盾变得错综复杂。协调各种利益群体关系,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面临的重大任务。
协调各种利益群体关系,化解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发展生产力,全面推进社会改革,从经济方面、政治方面、思想方面全面进行协调。
胡锦涛同志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作为执政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⑥协调各种利益群体关系,特别是解决贫困群体的窘境,从根本上说都有赖于生产力的迅速提高,有赖于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
生产力的迅速提高离不开改革,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改革妨碍生产力发展的上层建筑。笔者拟从协调各种利益群体关系的角度,对改革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一) 改革应当是全面的改革,协调的改革。
任何生产方式,任何社会结构都是一个统一体,不可能只改革生产关系而不改革保护生产关系的上层建筑,也不能允许上层建筑的改革远远落在经济基础改革的后面,因为这样做的结果,新的生产关系必会遭到旧的上层建筑的冲击,也无法获得新的上层建筑的保障而巩固起来,生产力也因此而无法迅速发展。全面的改革是指包括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内,只要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部分,都得进行改革;协调的改革是指各个领域的改革必需同步,不允许互相掣肘,而应当是互相促进。全面的改革、协调的改革才能实现以新的对立统一取代旧的对立统一,从而使社会出现协调的发展和全面的进步。
胡锦涛同志说:“发展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相协调的发展,是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可持续发展。”⑦这是完全正确的。
我们在充分肯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功的同时,不可忽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大大滞后的状况。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⑧应当看到,我国当前包括利益群体的矛盾在内的社会矛盾,有许多是与党内存在腐败、人民未能真正当家作主和人治而不是法治有直接关系的。举例说,今年九月,新华社披露了一宗“丰城怪事”:江西省丰城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阻止职工上访,竟然下发书面通知,以上访一次罚款200元施加威胁,引起职工极大不满,造成连续上访。应当指出,在一些地区或基层,当家作主的不是人民,而是当地的领导者,治权大于法权,人治取代法治。有的领导人甚至充当犯罪活动的保护伞,“刑不上大夫”。不少地方连干部、教师的工资都发不出,其领导者却为了自己的升迁,不惜花费人民大量的血汗钱去搞自己的“形象工程”。类似例子真是不胜枚举。足以说明只有全面的改革、协调的改革才能协调好各种利益群体关系,推进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二)要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
人民生活是否得到不断的改善是改革的出发点,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的落脚点,是社会稳定的支撑点。协调各种利益群体关系首先就是要确保社会的全体成员能够生存下去,并逐步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
改革开放以来,总的来说,人民的生活都获得了改善,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各种利益群体生活改善的状况极不平衡。当今社会,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人们也是能够理解的,是可以接受的,他们过去已尝够了平均主义的苦头。但收入差距过于悬殊,甚至两极分化,就会演变成严重的社会矛盾,造成利益群体之间极大的不协调。现在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据有关资料:广州一些企业董事长年薪最高数达1180000元,机械工程技术人员年薪最高位达586071元,而文化低、技能差的部分商务人员年薪最低位只有5400元。⑨我国城乡劳动者收入的差距达十多倍到几十倍。据有关资料指出,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由1991年的0﹒282上升为1995年的0﹒388,2000年更上升至0.458。十年上升1.62倍。从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各国基尼系数变化量看,中国上升幅度最大。看来这一问题必需通过改革去加以解决。
(三)提高人的素质,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在生产力的各项要素中,人始终是最重要的要素。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不仅没有改变,相反更加证明了这一点。应当承认,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人民的素质是不高的,特别是科学文化素质。我国现时存在的人数庞大的贫困群体,其所以处于贫困状态,从其主观方面说,正是由于科学文化素质很低。我国文盲、半文盲仍占全国人口的很大比例,大部分农民还未有学会科学种田,许多尚未再就业的下岗工人是在产业结构提升后尚未掌握科学知识而待业的,城市贫民多是由于无一技之长而陷入贫困的。要解决他们的困难,最根本的办法就是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使他们能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当然,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并非仅仅针对贫困群体来说的,对其他利益群体,对全体社会成员来说都是没有例外的。
除了科技文化素质外,要努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身体素质。要用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武装人们,用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培育人们,并努力提高社会成员的身体素质。对于党和国家干部,更要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并以此作为衡量其素质水平的标准。
通过全面的改革、协调的改革,必将带来社会全面持续的发展,这样各种利益群体关系必将获得更好的协调,社会也将出现更加稳定的局面。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②《光明日报》2003年8月4日B1版。
③《光明日报》2003年8月5日B2版。
④《光明日报》2003年7月1日A4版。
⑤ 李拓:《新时期中国阶级阶层结构问题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231页。
⑥ 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3年7月2日。
⑦ 同上
⑧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
⑨《广州日报》2003年6月21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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