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统一战线“凝聚力工程”理论和实践探讨(下)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课题组
四、统一战线各领域开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对策思路
(一)以多党合作制为载体,团结凝聚各种社会政治力量
1、增强执政党的吸引力
一个民族要不断增强凝聚力,离不开领导核心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也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力量。随着我国进入新世纪,中国共产党要增强执政党的吸引力,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其民族凝聚力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多党合作的理论建设,增强党的活力。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所创立的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吸收和凝聚较大数量的群众政治参与,在保持国家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贯性,在协调各个社会利益集团和利益群体的利益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西方政党制度无法比拟的社会稳定和社会整合功能。要保持这种制度的巨大优势与旺盛的生命力,就必须坚持和完善它,并进一步加强有关理论建设,使之更加成熟。
(2)增强党自身的凝聚力与吸引力,充分发挥凝聚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具有强大的政治吸引力。因为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己的根本宗旨,以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为己任,并且有着铁一般的纪律,从而确保自身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凝聚力的促进作用,是历史上任何统治集团无法相比的。诚如邓小平所说:“中国一向被称为一盘散沙,但是自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成为全国团结的核心力量,四分五裂、各霸一方的局面就结束了。”因此,增强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凝聚力与吸引力就成为当前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3)密切与各民主党派的联系,营造使各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的氛围。在新世纪,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就必须努力使我国的多党合作在政策上更加规范,程序上更加合理,实践上更加有效,从而为各民主党派履行其职能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增强党对民主党派的吸引力,应采取如下一些具体措施:
第一,结合新的情况与工作实际,加快修改并完善“14号”文件,以指导当前及今后的多党合作工作。要进一步研究和把握民主党派的性质与特点,克服片面认识与做法,以促进多党合作制度的健康发展。
第二,进一步积极发挥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并自觉接受其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不断巩固与发展彼此信任、真诚合作的关系,以保持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并创造活跃的民主氛围。
第三,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多党合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将其升华为政策与制度规范,以推进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四,正确认识、对待和处理多党合作中出现的一些矛盾与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与政治引导,以更好地团结广大民主党派成员与我们党一道前进。
第五,在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中,特别要积极帮助其改善工作条件,进一步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为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出更加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从而使多党合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六, 加强对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工作,以造就大批能为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的民主党派政治家与政治活动家,以切实搞好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使多党合作进一步巩固与发展。
2、增强参政党自身的凝聚力以巩固对执政党的向心力
各民主党派自身凝聚力的强弱状况直接影响到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程度及水平。因此,增强民主党派自身的凝聚力以巩固与发展对执政党的向心力,就成为当今巩固与完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及今后各民主党派要增强自身的凝聚力,应当遵循这样一些原则:
(1)坚定不移地实行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在此基础上产生真正的向心力。
(2)服务于党的工作全局,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以进一步增强对全体会员的吸引力。
(3)围绕实现大团结的永恒主题,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中央的核心凝聚作用,不断增强其所联系的那部分社会阶层和群体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
(4)积极营造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内部环境,进一步增强各会员的亲和力,从而为中华民族现代化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力量支持。
依据上述原则,各民主党派当前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搞好政治交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增强对会员的吸引力。
第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促进多党合作新发展。这就要求结合具体实际、自身建设的总体目标、自身性质及工作任务等,建立与健全适合自身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种制度(如,会议制度、选举制度、干部选拔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理论建设与研究制度、信息工作制度、提案制度、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及运作程序等等)。
第三,整合自身的优势,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实现参政党与执政党的良性互动,最终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具体来说:其一,必须积极疏通各种渠道,加强与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党派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横向联系、纵向联系,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加强对工作的协调、跟踪;其二,积极参加由统战、政协等部门组织的调研、理论研讨活动,以拓宽自己的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其三,解放思想,合理并充分运用会议协商这个最常用、最直接的形式,切实把功夫做足、做细、做深、做实,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问题,并敢于提出正确的建议与意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来参政议政,以树立形象并增强工作的效力及社会效果;其四,要善于捕捉最新的信息和新鲜的经验,并组织相关的课题组对此进行理性分析,力争进入理论研究领域的最前沿,从而提高参政议政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
(二)加强海外“三胞”与大陆同胞的团结,增强海外“三胞”的向心力
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华人与中华民族有着天然的关系,他们对民族的向心力以及与其他民族成员之间的亲和力关系着中华民族凝聚力整体力量的增强和发挥。增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华人与大陆同胞的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华人长期生活在异国他乡,他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甚至国家观念(主要指外籍华人)与大陆同胞有着很大的差别。因此,在“三胞”和海外华人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与在大陆同胞中开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从任务、内容到要求都是不一样的。这就要求海外统战工作要针对这一群体的特点来实施开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工程。
1、确立海外统战开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基本任务
海外统战开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在海外统战中实施开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工程,实现大陆同胞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华人的广泛团结,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为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和发展服务;为促进两岸的健康发展,实现台湾与大陆的统一服务;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服务。
2、明确海外统战开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内容
(1)增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对国家的向心力。“爱国主义”是团结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政治基础。要在“三胞”中加强爱国主义的宣传,强化他们的国家观念和民族观念,增强“三胞”对国家的向心力。
(2)增强海外华人对中华民族整体的向心力。海外华人是中华民族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是他们的祖先之地,中华民族的强大和兴旺是他们的共同愿望。以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吸引他们,从而增强他们对民族整体的向心力。
(3)增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华人与大陆同胞的亲和力。一直以来,由于许多因素的影响,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人与祖国大陆同胞的交流交往受到了制约,特别是两岸同胞,在人为因素的影响下,互相隔阂而导致了彼此之间的陌生与误解。他们当中特别是青少年一带对大陆情况不了解,对祖国、家乡的情感较淡薄,这种情况直接影响到他们与大陆同胞的亲和力,影响到民族凝聚力的增强问题。因此,海外统战工作必须探索和运用各种增进联谊交友的有效途径,沟通感情,寻求共识,化解隔膜以增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华人与大陆同胞之间的亲和力。
3、建立和完善加强大陆同胞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华人团结的合力机制
加强大陆同胞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华人的团结,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任何一个部门的力量都是有限的,必须建立合力机制。
(1)统战部门内部的合力机制。统战部、侨办、台办、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台联是直接做“三胞”及海外华人工作的统战部门,内部要形成分工合作的结构,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整体意识,共同做好“三胞”
及海外华人工作,促进大陆同胞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华人的团结。
(2)官方与民间的合力机制。党委、政府部门要依托民间的力量,发挥社团的作用。当前除了要继续发挥传统的统战性社团如台联、侨联、海外联谊外会的作用外,还要特别重视发挥那些海外联系面宽、知识层次高的以归国留学人员为主体组成的社团的作用。
(3)海内与海外的合力机制。既要做好海外几千万同胞的工作,也要注重做好海内几千万三胞眷属的工作,这项基础工作做好了,对于发挥他们联系海外几千万同胞的优势,促进“三胞”
及海外华人了解大陆,增强与大陆同胞的团结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4、增强大陆同胞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华人团结的途径
(1)做好港澳社会各阶层的工作,扩大爱国力量的阵营,实现港澳同胞的人心回归。当前特别要重视做好港澳社会的中间阶层人士的工作。一方面要遵循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在政治上包容他们。让他们尽可能地多参加特区政府的咨询机构并发挥作用,内地的政治性安排也尽可能为他们的代表人士留有席位。另一方面应通过加强港澳与内地专业界的交流,让港澳新老中产阶层人士了解中国国情,让他们真正理解内地制度的合理性、目前政府正在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措施以及今后的发展目标,同时对他们一些合理建议要吸收,促进内地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使他们的国家观念得以增强,自觉成为一支稳定港澳社会的重要力量。
(2)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增强台湾同胞对“中国”的归属感。当前,加强两岸同胞的接触和了解是消除台湾同胞对大陆种种顾虑,从而遏制台湾分离倾向,促进和平统一的有力措施。当前,关键是要增强台湾同胞对“一国”(即中国)的认同,为此,对台工作要继续贯彻开放政策,“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积极促进两岸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各个领域的双向、直接交流,加强两岸同胞的互相理解,加快祖国完全统一的进程。
(3)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增强海外华侨华人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传统是维系海内外同胞的精神纽带。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纽带联系海内外中华儿女,是增强海外华侨华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提高他们的文化共根意识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为此,要加大海外华文教育力度,
2003年“华文热”在全球持续升温,目前全球学习华文的人数超过2500万,有85个国家的2300多所高校开办了华文课程,华文正成为全球仅次于英文的强势语言。新一波的“华文热”不仅使他们与祖(籍)国文化纽带的联结更为紧密,也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带来了新的机遇。当前不管是把中华传统文化当作精神支柱还是把汉语当作语言工具、谋生手段,华文教育都已经成为当今海外同胞特别是华侨华人社会最为关注的一件工作。为传播中华传统文化和推动华文教育增强海外华侨华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提供良好的服务是当前海外统战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夯实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基础
在全球化大背景下,在席卷全球的民族宗教冲突浪潮中,我们必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系统工程,使民族宗教统战工作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发挥应有的作用。
1、发展各民族优秀文化,弘扬和铸造“中华一体”的共同价值观
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复合国家,在精神文化方面,为中华各民族所共同认同的价值观就是“中华一体观”,即承认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各民族都是中国的一分子,认同这一整体,归依这一整体。这种“中华一体观”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政治一体观”延续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五十多年,这种中华一体观已发展成为各民族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今天,民族宗教统战工作必须加强这种中华一体观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各民族对整体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国家归属感,使之成为一种凝聚中华民族内在的、深层的精神力量。
2、正确处理个体民族内聚与民族整体凝聚的关系,实现个体内聚力与整体凝聚力的协调融合
每一民族都有其内在的内聚力,这种力量是维系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动力之一,这种内聚力在表现为对内认同的同时往往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对外排他性,对中华民族这种复合民族来说,如何处理好个体民族内聚与民族整体凝聚的关系,实现个体内聚力与整体凝聚力的协调融合,是一个既意义重大又颇为敏感的课题。对民族感情、民族意识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引导,使这朝着有利于整个中华民族团结、凝聚的方向发展。为此,民族、统战部门必须大力弘扬中华一体观这一优秀文化传统,在肯定民族意识之合理性的同时,引导民族自我意识与多民族社会整体意识的趋同与协调,使民族意识的增强成为民族发展进步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动力,以利于祖国统一,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优越感”、“民族分界意识”、“民族至上主义”等观念。
3、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民族自治和国家统一的有机结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应随着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不断加以完善。必须注意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行政区划改革既要照顾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的切身利益又要兼顾整个地区所有其他民众的整体利益;既要注意历史的连续性,又要注意时代变迁后的适应性;既要注意弘扬各少数民族各具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又要强调现代文化的开放性和不同文化的兼容性;既要切实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承认和保护不同宗教传承的独立性和信仰活动的自主性,又要弘扬中国各种宗教相互兼容、和平相处的优良传统,顺应当今世界宗教开放、兼容的发展趋势;既要强调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又要注意当前全球化大背景下人才交流和人才培养的共同要求;在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中,既要保护少数民族的具体利益,又必须将整个中华民族利益置于首要地位。总之,无论是经济建设、文化建设还是制度建设都必须既兼顾个体民族利益又保障整体民族最高利益,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增强整个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4、处理好宗教群体与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增强整个中华民族凝聚力
协调好宗教群体与社会整体之间以及不同宗教群体之间的关系,应着重处理好如下五种关系:
(1)正确处理宗教群体、宗教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最近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宗教论”的研究课题,要解决的理论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处理好党和政府与宗教群体之间的关系这一特殊矛盾。佛教有“不依人主,则法事难立”的古训,天主教、基督教有“荣神益人”的思想,伊斯兰教有“两世吉祥”的教义,都是各种宗教协调与政府和社会关系的重要教理依据。政府作为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权力机构,有对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的义务和权力,宗教组织有遵纪守法、接受管理的义务,协调好政府与宗教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将使宗教活动和政府的管理活动在一个和谐、有序的氛围中进行,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磨擦。
(2)正确处理宗教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
任何宗教信仰者都要与其他社会群体发生联系,与社会其他群体的关系处理不好就会引起误解甚至冲突。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宗教群体占总人口的少数,绝大多数国民为非宗教信仰者的社会里,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协调好信教群体与非信教群体之间的关系,保护宗教信仰者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3)正确处理宗教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随着各个宗教的迅速发展和各教各派自主意识的增强,出现了教派分化的现象。原有的教派开始恢复,新的教派开始萌芽。宗教教派之间的纠纷和冲突日益增加。在当代的国际和地区冲突中,往往与宗教教派之间的矛盾有联系,使冲突变得错综复杂,扑朔迷离。因此,处理好各宗教教派之间的关系显得更加重要,协调各教派之间的关系将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内容。
(4)正确处理国内宗教群体或组织与国外宗教群体或组织之间的关系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各国宗教间的联系将更加密切,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的交流和碰撞势必加剧,而随之而来的交流、融合、渗透、碰撞甚至冲突将显得更加错综复杂。作为宗教统战工作既不能因噎废食,拒绝交往,又不能撒手不管,毫不设防。要在交往中加深不同宗教间的了解和友谊,在交往中学会抵制渗透和维护稳定。
(5)正确处理宗教职业者与宗教信众之间的关系
宗教群体的信众只是信仰者,勿需以宗教职业为生;而宗教职业者除了是宗教信仰者之外,他们还以从事宗教活动为其谋生手段。他们之间的关系既往较少引起注意。这两个部分之间虽然一般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但他们之间应保持什么样的比例;信众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宗教组织和宗教资源的管理;宗教职业者应怎样管理和运用信众的布施,宗教职业者和普通信众之间是否应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之规定等,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协调宗教群体之间和宗教群体与社会其他群体之间的关系,必须本着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平等合作、文化上交流互补、习俗上包容尊重的原则。宗教群体与社会其他群体之间以及不同宗教群体之间的协调关系遭到破坏,中华民族不同群体间的亲合力和吸引力就会受损害,甚至使离散力量呈增长趋势。协调宗教群体与社会其他群体以及不同宗教群体间的关系即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之一,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四)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为中华民族复兴不断增添新力量
当代中华民族凝聚力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阶层与其他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对新的社会阶层有较大的吸引力,新的社会阶层有较强的向心力。其次是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之间的亲和力。
对于新的社会阶层来说,影响中华民族凝聚力的主要因素有如下几点:一是新的社会阶层的素质及其表现。二是中华民族凝聚力诸因素的成熟程度。三是其他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对新的社会阶层认同程度,对新的社会阶层的包容程度等。
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推动三大文明建设,形成有利于新的社会阶层发展的环境
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与促进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物质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精神文化要素的成熟是一致的。这对于团结新的社会阶层有根本性的意义,特别是要抓好作为中华民族先锋队和作为中华民族凝聚力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增强其对新的社会阶层的领导能力、号召力和团结力,及时地发展符合条件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入党,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及其社团的政治安排,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完善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积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文化舆论环境,切实贯彻执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政策,营造一个有利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干事业、干成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加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步伐。
2、全面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加强引导教育以提高其整体素质,增强党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基础
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团结、引导、教育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就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其中,做好政治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凝聚人心,又是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重要环节。因此,
要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八字要求,培育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民族精神,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遵循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结合”,即“自觉把企业自身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的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从而使党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团结合作是建立在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复兴的政治思想基础上。将自身的利益与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紧密结合,并将共同基础转化为共同行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3、协调新的社会阶层与其他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的关系,增进各民族成员的亲和力
新的社会阶层只有不断地增进与其他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的内聚和融合,才能不断增强当代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统一战线要在新世纪新阶段发挥整合力量、凝聚人心的重要作用,就要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活动方式,协调非公有制经济与其他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的关系,增进相互间的共识。一方面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继续开展“光彩事业”、“信誉工程”、“双思”活动,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有效地协调与其他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关系,促进彼此的融洽,共同致力于民族富裕和国家强盛的伟大事业。另一方面,要教育其他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从战略的高度,客观科学地认识非公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经济成份;客观科学地认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的推动作用。真正做到在政治上信任他们,鼓励他们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人格上尊重他们,尊重他们的劳动和创造,保护他们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在工作上大胆鼓励和支持他们,为其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加强载体建设,以各种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中介组织等为依托,作为凝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桥梁和纽带
要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要积极健全和完善具有民间商会特色的工商联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同时积极探索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各种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并以这些中介组织为依托阵地,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服务,并寓团结、引导于服务之中,并进行适当的政治安排,不断增进他们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向心力。
5、建立和健全凝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机制
团结凝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一个系统工作,必须通过建立和健全多层次的凝聚机制,才能有效地将他们始终团结在党的周围,并与其他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和睦相处。
首先要建立利益凝聚机制。在维护全民族成员的共同利益,也要在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前提下,兼顾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阶层的特殊利益和具体利益,使其在现行的政治体制内、基本的经济制度框架内和现行分配制度下,真正享有民主权利维护其合法的经济利益,真正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做到"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其次是事业凝聚机制。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进程中得以健康发展,也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阶层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大显身手。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发展空间,以美好的事业和发展前景吸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投身于经济主战场并再创辉煌。再次是要建立激励机制。树立榜样,及时表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经济社会的积极贡献,要通过有关会议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给予宣传、鼓励。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要通过评选先进劳模等办法,给予表彰,并大力宣传他们的事迹。最后是精神凝聚机制。通过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精神,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守法”,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形成共同的理想精神信念,从而遵循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和准则,使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五)团结党外知识分子,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水平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基础性工作之一,当前,应该突出“文艺界知识分子”、“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社团知识分子”和“海归派知识分子”四个重点。进一步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对策是:
1、加大文化统一战线工作的力度
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十六大提出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则是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文化统一战线工作将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具体说来,文化统一战线工作要着重做好如下三方面的工作:
(1)开展文化人士的统战工作。现在所做的知识分子统战工作,实际上已经在做文化人士的统战工作。但是,要有重点地做好从事精神产品生产的文化人士的工作,通过他们进行建设先进文化、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2)开展文化领域的统战活动。文化领域的统战活动与文化人的统战工作内涵是不同的。开展文化领域的统战活动主要是指举办一些带统战性的文化活动,文化人的统战工作主要指做人的工作。当然二者也不能截然分开。
2、进一步完善载体
(1)继续重视和发挥原有社团的作用。截至2003年年底,国内共登记社会团体14.2万个,比上年增长6.8%。其中:全国性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活动的社团1736个,比上年增加49个;省级及省内跨地(市)域活动的社团21030个,比上年增加961个;地级及县以上活动的社团48731个,比上年减少3655个;外国商会15个。党外人士比例较高,如广州市科协10万会员中,3/5是党外人士;而海外各类华人华侨社团有一万多个。对此,必须注意:①社团代表新阶层功能进一步加强;②在政治、文化、经济等各方面加强社会的参与度;③确立社团法人的独立地位。
(2)发挥社团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外知识分子对行业协会这样的组织抱有极大的期待,自信能够实现有效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但同时对现有行业协会的功能障碍现象表现出强烈不满;另一方面,他们又非常担心行业协会一旦脱离政府,将会失去来自政府方面的帮助与支持,这表明在党外知识分子群体中,仍然存在从政府方面寻求帮助的强烈愿望,而这恰恰是政治思想工作发挥作用的最好理由和条件。通过社团的党组织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党和政府就具有了一个能对同业经济、中介组织进行全面联系和管理的社会组织,可以改变这些组织管理的游离状态,达到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之目的。
(3)突出做好以地缘、业缘为纽带的新华侨华人社团的工作。一是新华侨华人社团积极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可增进中国与居住国的友好关系,促进中国人民和居住国人民的友谊。二是新华侨华人社团有利树立来自两岸的海外华侨华人都是华裔族群,共同努力促成统一的“大中华社团”的共同体意识,对推进中国的和平统一事业也有深远意义。可惜,在某国海外可以收到的5个华语电视频道中,4个是台湾的,1个是大陆的,各做各的事情,无法形成合力。三是新华侨华人社团“走出去”的是中华文化,“带进来”的是各国特色文化,进一步促进中西交流。四是新华侨华人社团的参政意识较强,进一步带动华裔正在告别"政治冷漠症",不仅挣“钞票”,也在争“选票”。
3、进一步健全机制
(1)自由择业机制。实行自由择业政策,雇员选择职业的自由度很大。精力充沛的中、青年高级专门人才,往往在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及政府间频繁流动。据美国统计,20-24岁人群的迁移率高达35%,25-29岁人群的迁移为32%。许多年轻人在30岁之前就已换了5-6次工作。在这种体制下,党外知识分子可以为找到更能发挥自己潜力的职业任意迁移,为国家的发展作出贡献,从根本上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相统一,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
(2)人才机制。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人才观要求,适应人才工作日益国际化、市场化趋势,克服在吸引和用好留学人才方面的各种政策和体制障碍,努力营造更宽松、更开放、更符合留学人员特点和政策环境。对国家急需的海外高层次杰出人才,采取特殊办法、特事特办。要在总结各地试办工作居住证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出台中国"绿卡"制度,解决好已经加入外籍的留学人员,特别是高层次留学人才,来祖国工作时在申报科研基金、社会保险、子女就学、购买住房等方面的国民待遇问题。
(3)沟通机制,重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从两个层次考虑建立这种机制:一是正式渠道,在统战部内部设立专门负责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群体沟通的工作部门,二是通过不定期地开展一些有吸引力的社会政治活动或座谈会。无论哪一个层次的沟通,必须开展与行业发展相关的各种信息交流活动、专业技术性活动、公益性活动、参政议政活动、社会联谊和娱乐交际性活动等。保持政府与该群体的有效沟通,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前提。
(4)宽容机制。所谓宽容,是指对不同观点和不同意见的自制和忍让,采取“自己活也让别人活”(live and let live)的态度。传播中华文化的同时,我们心悦诚服地赞赏其他国家、民族的先进文化,并以博大的胸怀博采众长,十分重视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主张积极开展不同文明间的对话和进行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主张维护民族文化的特性,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促进世界文化多元化的发展。只有这样,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才能成为生动、活跃的“现在时”或“现在进行时”。
责任编辑:肖承罡
课题组组长:鲁开垠
副组长:陈伟群
课题组成员:肖 莉 陈剑安 陈载舸 肖承罡 冯颖红 何方耀 莫卫红 佟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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